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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局:以高质量财政监管事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8-1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四个必须”要求。“四个必须”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规律性把握和创新性认识,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监管部门必须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必须”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积极探索财政监管工作新模式,谱写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财政监管职能转型

  “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必由之路。财政监管部门必须深刻领会财政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谋划推进职能转型,探索监管工作新路径,紧扣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立足三定职责,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两个转变”重要内涵,自觉将财政监管工作由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通过关口前移、及时纠偏,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创新开展中央驻地单位预算审核、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等工作,积极推动财政监管工作理念转变和财政监管机构职能转型。

  二是结合派驻实际,创新监管方式。主动探索符合驻地特色和监管实际的工作方法,加快推进财政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财税监管、部门预算监管、中央转移支付监管等信息化监管模块,不断提高财政监管部门整体科技赋能。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健全监管制度。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基层财政运行监控、部门预算监管、转移支付监控、财会金融监督等主要监管职能,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非税收入、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等监管领域的机制建设,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以质为先,更好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路径。这也要求我们在财政监管工作中发挥派驻就近优势,及时发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不断推动财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优势,在检查核查、审核审批、评价评估、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战略实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等“国之大者”,及时反映政策落地存在的难点,助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是积极履行“哨兵”职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的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税政策,规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财政收支行为,营造和保持“利剑高悬”的财会监督高压态势,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是认真做好“参谋”服务,大兴调查研究,为财政事业建言献策。综合利用下沉式监管、穿透式监管、绩效监管等方式,通过监控系统、问卷、座谈、抽查、督导等多种手段,摸实情、察真情。在日常监管、动态监控中,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由表及里、以点带面,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三、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思维方式。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必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会监督的前瞻性、全局性、整体性思维,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实现财会监督与业务工作、专职监督、日常监管的深度融合。

  一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执业过程“开天窗”“走过场”等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切实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是做精做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会计评估行业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财会法规制度政策落实见效。

  三是做深做实财会监督日常工作。灵活运用自查与抽查、年报分析、调查调研等日常监督手段,督促经营主体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促进经营主体增强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标和衡量标准。“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就是要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在经济平稳运行、经营主体纾困、农业安全生产、民生服务保障、化解系统风险上持续用力,以高质量监管服务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动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紧盯财政可持续,扎实推进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建立财政运行重点指标监控体系,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加强职能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主动延伸监管覆盖,实现全领域、各行业、多层级跟踪监控,以日常监控的“准”护航经济运行的“稳”。

  二是支持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惠企利民直达资金监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关注经营主体实际收益效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当前阻碍市场要素资源循环畅通的障碍顽疾。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引导属地金融机构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以纾困解难的“实”赢得经营主体的“稳”。

  三是牢牢稳住农业发展基本盘。紧紧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目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种源技术攻关等监管工作,加强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监管,以保险监管的“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

  四是确保民生领域有效托底。优化基层教育支出结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合理调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缺,优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结构,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督促职能部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实处,以绩效评价的“透”兜牢民生底线的“稳”。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308/t20230802_38998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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