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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时间:2023-10-15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河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工作要求,聚焦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实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近期,河北监管局坚持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准工作方向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是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河北监管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找准为群众办实事的突破点、切入口。局领导组织专题研究,积极谋划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统筹全局力量,压实相关处室责任,定期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及时掌握评价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切实将财政部有关工作部署细化落实到位,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同频共振

  积极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地方财政和住建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一是加强与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沟通联络,及时准确完整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最新要求,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工作步骤等做到心中有数,不断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始终高标准高质量向前推进。二是密切与地方各级财政、住建部门联系合作。工作方案下达之初,及时向省级财政和住建部门传达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提前掌握河北省关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使用、管理总体情况。绩效评价现场工作中,参考地方有关部门日常管理的成果经验,充分利用外脑、外力,共同研讨相关事宜,深化共识、形成合力,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突出导向引领,有序开展工作

  立足职责定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狠抓事前准备、现场评价、督促整改三个环节,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序开展。事前准备阶段,加强工作谋划,做好内部统筹,选择业务骨干、抽调业务专家组成工作组,精心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培训,逐条逐项讲解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指南,确保工作组全体成员明确工作要求、内控要求、廉政要求等。现场评价阶段,运用资料审核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比对有关制度文件、资金账册、财务凭证、工作报告等佐证资料。同时,通过深入项目现场走访群众、发放回收调查问卷、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和效果等方式,以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印证佐证资料内容的真实性,以了解受益群众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结果的满意度。严格对照指标体系打分,综合形成客观完整的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通报评价工作有关情况,督促相关地区、部门落实整改要求、强化绩效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举一反三”,促进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绩效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把握评价重点,力求工作实效

  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特点,通过事先分析预判、事中验证调整,牢牢把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力求工作取得实效。决策方面,重点关注地方建立的项目库规范性、资金计划方案合理性。过程方面,重点关注工作机制的健全性、管理规范性、项目实施规范性、资金的到位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性等。产出方面,重点关注年度计划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安全情况等。效益方面,重点关注居民受益情况、长效管理机制、群众满意度等。既客观反映城镇性安居工程政策实施效果和地方工作实际,更紧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做好推动问题解决的“后半篇文章”,着力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原文链接:http://he.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310/t20231010_39103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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