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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3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民革内蒙古区委

你党关于实行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区内医院用血时费用直接减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在自治区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无偿献血者数据库和用血减免数据库,建设用血费用减免系统,实现全区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献血者数据共享,协调财政、医保等部门精简证明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最大程序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简化用血减免流程,将关口前移至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自治区内医疗机构出院时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在区外省份就医时可通过手机APP等方式线上办理,最终形成“医院直免为主、APP等减免为辅”的新模式,实现用血费用减免“零跑腿”。

目前,我区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系统已开发完成,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尽快部署实施,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开展“用血直免”宣传,努力为每一位需要直免服务的献血者及其亲属提供医院用血直免服务。

感谢你党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签 发 人:王占国

承 办 人:吴进龙

联系电话:0471—6946143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10/30/3111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