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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1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吴铁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我区蒙医药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

2018年,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明确宣传适宜老年人的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强调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医养结合服务, 推广融入蒙医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丰富老年人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构建集蒙医中医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和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保障模式。在老年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项目中, 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工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生养老,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和理念。

二、关于利用好现有的蒙医药资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0年推进方案》。要求支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蒙医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比例达90%以上,同时布局一批蒙医中医康复中心,目前我区康复中心已建成23个。

2017年,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发[2017]217号),着力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发展。《通知》强调鼓励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与现代化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与互联网、旅游、体育等其他产业融合并协同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服务产品,探索提升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及干预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融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和生活照护于一体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手段,为机构和社区养老人群提供方便就医和健康管理服务。

三、关于在呼伦贝尔市建立一所具有蒙医特色的医疗养护院作为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强调发挥中医药(蒙医药)防治老年病特色优势,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开通养老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自治区支持建设3—5个中医药(蒙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每个盟市支持建设1—2个中医药(蒙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合作关系。开展社会办中医药(蒙医药)与养老结合服务试点。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建设自治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发展蒙医中医特色养老机构,每个盟市支持建设1—2所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

《方案》还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优先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出,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及以上。

做好医养结合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也希望委员通过不同途径发出声音,多渠道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签 发 人:邸  星

承 办 人:赵  琳

联系电话:0471—6944631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10/13/3102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