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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8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查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养结合,养是基础,医是支撑。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是社区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健康内蒙古的重要举措。我区将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等重要规划计划中。相关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社区养老在内的老年健康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通过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途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全区成立952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192.64万,签约服务率71%。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快车+医联体”、包含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六位一体”养老照护,以及“家庭健康小药箱+流动服务车”牧区养老照护等服务模式,对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康复护理,提供家庭病床,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上门诊视,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及独居老人提供巡诊、送医、送药、康复等长期护理服务。

二、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则,各级医疗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协议合作,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推动成立医联体或医共体,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分级诊疗,发展老年康复护理,实现社区养老老年人慢病有管理、急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据初步统计,全区建立了1347对医养签约服务机构。

三、探索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出《内蒙古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打造“一台五网”智能健康养老应用体系,重点构建呼叫救助、生活照料、健康管理、远程看护、电子商场5个智能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各盟市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同时,借助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医疗协作网,把老年卫生健康作为重要内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咨询、远程教学培训、远程病理诊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四、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和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医养结合工作者。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

下一步我们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的要求,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四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总量不作规划限制;五是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六是支持开展上门医疗卫生服务;七是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卫生健康服务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老年人口增长很快,老年服务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今后,我们继续在结合上下功夫,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签 发 人:邸  星

承 办 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0471—6944050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10/13/3102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