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监管局:三措并举推动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提质增效
时间:2024-08-2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为更好发挥增发国债资金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支持作用,宁夏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核查力度,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一、加强谋划部署,全局参与统筹推进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一是构建全局统筹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宁夏监管局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宁夏监管局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专项议程,听取业务处关于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情况报告,统筹安排工作进度部署重点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二是构建全局增发国债监管任务落实机制。将增发国债项目按地区划分至全部业务处包片监管,把监管任务较为均衡地压实在各业务处,利用一次现场核查,既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也开展其他项目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增发国债监管覆盖面。三是构建全局协同配合内部工作机制。在工作流程、请示汇报、政策口径等方面,强化牵头处与各业务处配合,增强工作协同性,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二、把握项目规律,抓好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特点,宁夏监管局抓好关键环节监管。一是重点关注项目申报情况。对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取增发国债申报资料,对全区项目的申报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与增发国债项目申报文件进行比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文件要求,资金安排是否符合规定。二是重点关注预算分解下达情况。按照预算分解下达流程,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增发国债资金预算分解情况逐一核实,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分解下达预算指标。三是有序推动现场核查。宁夏监管局按增发国债项目所在地将其分解到每个业务处,由各业务处结合处内工作实际,自行安排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四是重点对未开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按照增发国债项目要求,宁夏监管局集中对规定时限前不能开工项目逐一核查,分析项目不能开工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举措,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早推动项目开工。
三、增强核查力度,查深查透查实疑点线索。一是加强线上监管,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增发国债资金数据信息,发现疑点数据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有疑点的,及时组织线下核查。二是加强线下核查。现场核查查阅项目申报增发国债资料、项目前期资料、招投标资料、项目工程进度资料、资金支出凭证资料等内容,严格按照增发国债资金监管要求进行监管。三是加强问题定性管理。增发国债资金政治性强、涉及领域多、监管政策要求多、监管难度大,凡是查处的问题,务必做到定性适当,引用依据准确,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局党组对每期的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月报进行反复斟酌、认真审定、严格把关,确保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月报质量。
下一步,宁夏监管局将根据增发国债项目实施特点,重点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结算等方面问题开展监管,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属地贯彻落实。
原文链接:http://nx.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7/t20240723_39400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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