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管局: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预算监管工作
时间:2024-09-1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上海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领会运用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着力破难题、优方法、提质效,切实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推进预算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具体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方面,充分认识新征程上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把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等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全局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另一方面,坚持党建业务相融合,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预算监管各方面全过程。创建“预算监管助闭环”支部品牌,系统谋划、扎实推进预算监管工作,始终围绕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这条主线来思考谋划和推动工作。加强对预算监管业务的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将各项工作纳入预算、资产、绩效、财会监督、内部控制等五个板块,从编报审核、执行监控、结果运用三个环节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以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为抓手,为推进财政改革和强化预算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民生政策落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财政监管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资金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就是“国之大者”。不断加强对民生类资金的重点监管,紧密围绕党中央的政策导向和财政资金流向,将确保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作为我们监管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央决策落到实处,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百姓身上,真正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如,持续关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为稳就业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跟踪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进度,确保中央资金足额分配到位,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三、坚持守正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方法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同时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握实际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开创了一些新方法。一是集中力量,面对财会监督新要求,针对人少事多的实际,及时调整理念,转变思路,整合监管力量,创新提出“小柱趸式”监管,短时间内集中人员对预算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管,同步完成监管涉及的多项工作,既提高监管成效,又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在沪中央预算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扩大了监管覆盖面,增加了监管灵活性。在处理方式上,从单一的处理决定,转变为警示函、关注函、约谈提醒等多种形式,根据问题性质灵活使用,更好推动“监管‘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系统观念,提高预算监管质效
把握好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重点的关系。在工作中努力搭建“闻一知十、一叶知秋、见木成林”监管体系,以点及面提高监管覆盖面,使预算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如,结合历年对高校预算监管发现的问题,要求中央在沪高校开展有针对性预算管理情况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梳理归纳出较为普遍的共性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力求“抓实一个,规范一片”。每年编制《在沪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监管情况报告》,着重从面上分析总结所有在沪预算单位各项预算监管工作情况,展现上海地区预算监管的全貌。在问题的把握上,坚持唯物辩证法,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针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从预算编制这个源头上分析原因,推动预算单位合理规范编制预算,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原文链接:http://sh.mof.gov.cn/dcyj/202409/t20240914_3943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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