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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严把“四关” 认真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

时间:2024-09-1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监管局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进行审核是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征缴的重要环节。甘肃监管局严把“四关”,持续推进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提质增效。

  一、严把资料关,夯实审核基础

  在总结历年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中央企业资料申报不及时、部分资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提前准备、主动作为。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联系属地企业,督促及时做好申报资料上报工作。二是对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系统中涉及的申报单位,主动联系未报送材料的相关企业,了解未能及时报送的原因和困难,督促尽快全面报送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完成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三是对中央企业提交的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资料全面细致开展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对于存在问题的申报资料,及时指出并要求企业马上修正,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严把规范关,控制审核风险

  一是压实审核责任。按照中央企业部门隶属关系和我局内部职责分工,将审核任务分户落实到处室,责任分解到人。明确牵头处室和相关审核处室职责,要求牵头处室树牢全局“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政策把关作用,与相关审核处室一同规范、高效完成审核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审核操作规程。以修订内控操作规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前期准备、资料受理、开展审核、意见上报、数据汇总的全流程控制体系,制定了各审核环节的流程描述、审核要求和审核规范,实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从准备、决策、执行、监督到成果运用的全闭环管理。三是统一审核口径。加强审核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审核口径,做到全局政策把握和审核口径一致。

  三、严把政策关,确保审核质量

  一是把握最新政策要求。组织审核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审核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掌握政策要点,把握审核方法。二是积极请示汇报。对审核中遇到重要问题难以判断时,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准确把握具体审核要求。三是注重对比分析。以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产权转让合同、企业清算报告等基础材料为依据,对企业应交利润及比例、国有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和计算。在初步核定当期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对《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信息等的比对分析,进一步核实企业是否如实申报对收益影响较大的特殊调整事项,特别通过查究科技成果作价形成股权投资确认函和股权结构及损益、利润分配等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高校以作价出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投资收益,允许免交对应股权的国有资本收益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核。同时,通过关注企业特殊调整事项、对比往年申报材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核实验证企业申报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审核结果经得起时间检验。

  四、严把长效关,加强常态监管

  坚持常态监管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审核工作的同时,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持续提升监管质效。一是建立在甘收缴中央企业信息库。根据202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上报情况,明确了在甘收缴中央企业名称、上交比例类别、分配利润情况等信息,为下一年审核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新建在甘收缴中央企业联络人微信群,搭建起监管局与中央企业沟通的桥梁,不仅能及时解答中央企业申报问题,让中央企业少跑路,还能使审核人员清晰明了掌握企业的具体申报情况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有效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审核工作完成后,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应缴尽缴。


原文链接:http://gs.mof.gov.cn/dcyj/202409/t20240914_3943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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