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财采投处〔2024〕140号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投诉人:大庆鑫达乐声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被投诉人:大庆师范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庆师范学院音乐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QC〔CS〕2024003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日;采购项目评审日期:2024年8月14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简要概括如下:
采购文件中“学生钢琴”具体参数要求:“2、产地:中国、★6.铸铁板:采用真空锻造技术,大铁板正方形边框,品牌LOGO必须与铸铁版一体锻造成型”,但是采购人质疑答复中明确标明,温格钢琴其琴弦、弦轴、击弦机及弦槌均为进口,技术参数要求钢琴产品产地为中国,且温格钢琴官方网站上明确写了美国总公司美国埃斯克泰特钢琴有限公司与中国授权代理的公司温格乐器(上海)有限公司,多项证据表明,温格钢琴并非国产,且温格乐器(上海)有限公司名下并无商标注册证,我方认为采购人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查证,被投诉人(大庆师范学院)提供了《提出投诉事项回复函》,说明在开展采购活动前,经市场调研通过品牌官网及电话咨询,有“克伦佩勒钢琴、德克森钢琴、温格钢琴、雅马哈钢琴”能够满足采购文件中“学生钢琴:2.产地:中国、★6.铸铁板:采用真空锻造技术,大铁板正方形边框,品牌LOGO必须与铸铁版一体锻造成型”的参数要求。经向以上四个品牌钢琴制造商“德清方华琴业有限公司、大连德克森钢琴乐器有限公司、温格乐器(上海)有限公司、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函询,复函均证实其公司制造的产品满足“2.产地:中国、★6.铸铁板:采用真空锻造技术,大铁板正方形边框,品牌LOGO必须与铸铁版一体锻造成型”的参数要求。以上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czt.hlj.gov.cn/czt/c110781/202410/c00_31776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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