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管局:“三项举措”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质量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和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监管局切实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扎实运用“三项举措”,提高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领悟“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内涵实质,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党组指示要求,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从全局层面统筹谋划,调配人力资源,明确工作要求,压实任务责任,指导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包括失能老年人照护在内的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要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等论述,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与思想认识。
二、学习相关政策,夯实工作基础。为确保调研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政策依据,准确把握文件精神。邀请民政、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了解地方省、市、县各级部门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深入学习研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把握政策精神,梳理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责任落实、补助经费使用、绩效目标设置等监管要点,明确以资料审核为主,并结合实地调研开展评估工作。
三、开展全面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本次调研评估工作从救助对象、救助额度、工作流程、机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过调研各级民政部门和集中照护机构,开展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工作,实地了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照护需求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情况,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交流。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适当提高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的最高收费标准,以提高养老机构收住此类老人的积极性等建议。此外,建议扩大现行政策保障范围,将低保家庭中部分失能、家庭照护困难的老年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同时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失能照护服务能力,争取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n.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409/t20240929_39446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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